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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石器时代,境内已有先民栖息、繁衍。周代以前,桂东属荆州地。春秋战国时,属楚地。秦代,为长沙郡郴县地。汉朝,为汉宁县地。三国时,属阳安县。西晋,隶晋宁县。东晋,属汝城县。南北朝,属卢阳县。唐贞观元年(627)改卢阳县为义昌县。后唐,隶郴义县。北宋太平天国初(976),改郴义县为桂阳县。南宋嘉定四年(1211)拆桂阳(今汝城)零陵、宜城二乡置桂东县。元,属郴州路。明洪武初,隶郴州府。洪武九年(1376)属郴州。清康熙十七年(1678),吴三桂称帝衡州,避其讳改桂东县为阳平县。次年二月, 复名桂东县。
民国初(1911),属湖南衡阳道。民国26年和29年,隶湖南省第八行政督察区和第三行政督察区。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先后属郴县专区、郴州专区、郴州地区。
1958年11月,桂东与汝城合并为汝桂县。1961年6月,恢复桂东县建置。2012年全县内设沤江镇、沙田镇、清泉镇、寨前镇、大塘镇、四都镇、普乐镇、桥头、寒口、增口、流源、新坊、东洛、贝溪、青山、等8个乡,145个村,4个居民委员会。总人口165962人,其中农业人口150357人,占90.6%。以汉族为主,有瑶族(142人)、畲族(332人)等少数民族,分别聚居于青山乡彩洞村、沤江镇都寮村和清泉镇中坑村。
1991年,桂东县辖2镇、16乡和1个林场,共149个村(居)委会,1517个村(居)民小组。
1994年5月,桂东县撤销大地乡,设立清泉镇。2011年,桂东县撤销大塘乡、四都乡,设立大塘镇、四都镇。2012年5月,桂东县撤销寨前乡、普乐乡,设立寨前镇、普乐镇,撤销三洞乡、黄洞乡、城关镇,合并设立沤江镇,撤销大水乡,原大水乡古岭村、建林村、云里村并入沙田镇管辖,原大水乡东风村、亲柳村并入四都镇。现在有蒙古族、回族、藏族、维吾尔族、苗族、彝族、壮族、布依族、朝鲜族、满族、侗族、瑶族、白族、土家族、哈尼族、傣族、黎族、畲族、高山族、水族、纳西族、土族、撒拉族、仡佬族、锡伯族、阿昌族、羌族、塔吉克族、京族等民族分布。
2012年,桂东县辖7个镇、8个乡,总人口167045人,各乡镇人口:沤江镇 5万多、沙田镇 17852、 清泉镇 9063、 桥头乡 8386、 寒口乡5923 、增口乡8544、 寨前镇14311、 流源乡4497、 大塘镇14243、 新坊乡8505、 普乐镇12523、 东洛乡4919、 贝溪乡5194、 青山乡 5211 、四都镇1.9万。现在有蒙古族、回族、藏族、维吾尔族、苗族、彝族、壮族、布依族、朝鲜族、满族、侗族、瑶族、白族、土家族、哈尼族、傣族、黎族、畲族、高山族、水族、纳西族、土族、撒拉族、仡佬族、锡伯族、阿昌族、羌族、塔吉克族、京族等民族分布。
2012年,全县辖沙田镇、沤江镇、清泉镇、桥头乡、寒口乡、增口乡、寨前镇、流源乡、大塘镇、新坊乡、普乐镇、东洛乡、贝溪乡、青山乡、四都镇及宋坪林场,共7镇、8乡、1林场;有145个行政村,10个居民委员会,1527个村(居)民小组。全县总人口169619人,其中农业人口150247人。沤江镇辖23个村委会、4个居委会,207个村(居)民小组。沙田镇辖15个村委会、2个居委会,143个村(居)民小组。清泉镇辖7个村委会、1个居委会,76个村(居)民小组。桥头乡辖8个村委会、1个居委会,116个村(居)民小组。寒口乡辖5个村委会,62个村(居)民小组。增口乡辖8个村委会,89个村(居)民小组。寨前镇辖11个村委会、1个居委会,134个村(居)民小组。流源乡辖5个村委会,40个村(居)民小组。大塘镇辖1个居委会,142个村(居)民小组。新坊乡辖6个村委会,85个村(居)民小组。普乐镇辖13个村委会,125个村(居)民小组。东洛乡辖8个村委会,45个村(居)民小组。贝溪乡辖6个村委会,48个村(居)民小组。青山乡辖6个村委会,48个村(居)民小组。四都镇辖14个村委会、1个居委会,121个村(居)民小组。宋坪林场有4个村(居)民小组。现在有蒙古族、回族、藏族、维吾尔族、苗族、彝族、壮族、布依族、朝鲜族、满族、侗族、瑶族、白族、土家族、哈尼族、傣族、黎族、畲族、高山族、水族、纳西族、土族、撒拉族、仡佬族、锡伯族、阿昌族、羌族、塔吉克族、京族等民族分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