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动介绍
关于开展“青春力量 中国梦”
──寻找身边的桂东好青年评选活动实施方案
今年是“五四运动”95周年,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广泛开展“三观”、“三热爱”主题教育实践活动,践行群众路线,纪念五四青年节,发现桂东优秀青年,传递桂东正能量,结合全县共青团工作实际,团县委决定开展“青春力量 中国梦” ──寻找身边的桂东好青年的评选活动,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通过开展“寻找桂东好青年”的评选活动,积极挖掘一批可亲、可信、可学的青年典型,全面、立体展示桂东青年的良好精神风貌。表彰和宣传一批具有鲜明时代特色的先进青年典型,树立当代桂东青年的典范,推介他们的优秀事迹,展示桂东青年的良好形象,激励广大青年以榜样为目标,坚定理想、刻苦学习、勇于实践、锐意进取,为建设“三个桂东”贡献青春力量。
二、评选条件
1.全县范围内14-40岁的青年(1974年1月1日—2000年12月31日期间出生),桂东籍人或在桂东境内工作的人员。
2.思想进步、理想坚定,热爱社会主义,热爱中国共产党,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遵守党和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关心群众。
3.热爱家乡,带头干事创业,在本职岗位上作出突出贡献,或在某一领域成绩卓越,在县内外有较大影响,在青年群体中具有较强的代表性和示范带动作用,如教育、卫生、科技、企业、农村致富带头人、优秀学生等。
4.品行高尚,热心公益,诚实诚信;先人后己,助人为乐,甘于奉献;自强自立,顽强拼搏,勇于开拓;维护公德,爱护环境,善于创新;有良好的社会形象,深厚的群众基础和与时俱进的时代精神。
5.曾受到党纪处分、治安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的,参加“法轮功”等邪教组织的,参加非正常上访活动的,以及其他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的不得参选。
三、评选规则
(一)组织领导
活动由团县委主办,邀请县委办、县政府办、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等单位领导及社会代表成立活动评选组委会。组委会下设评选活动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团县委办公室,具体负责评选活动的实施。
(二)评选程序
“桂东好青年”评选分为宣传发动、推荐、初选、票选、评审、表彰六个步骤进行,具体实施办法如下:
1.宣传发动(2014年5月)
各乡镇、各单位接通知后,要积极传达活动精神,多种形式进行广泛宣传,切实引导广大青年参与到活动中来。
2.推荐(2014年5月1日—2014年5月15日)
采取全县团组织自下而上推荐、有关部门和社会团体向组委会推荐、自荐三种形式广泛开展推荐候选人员工作。各乡镇、各单位根据参选条件,在调查摸底、认真选拔、集体研究、初步评选的基础上,择优向评选活动办公室推荐候选人,各乡镇团委推荐4人,其他各单位推荐1人,并安排专人对候选人事迹材料进行整理上报。
3.初选(2014年4月15日—2014年5月16日)
评选活动办公室对上报材料逐一审核,就材料内容进行初步评选,以确保候选人事迹的真实可靠。
4.票选(2014年5月19日—2014年6月7日)
(1)网络投票
评选活动办公室将候选人简单事迹挂在网上,组织全县群众进行线上投票,网络公开海选。
(2)手机投票
编辑评选人序号发送至手机短信、声讯平台,进行手机投票。
具体规则详见桂东在线网站“青春力量·中国梦”—寻找桂东好青年的评选活动专区。
5.评审(2014年6月8日—2014年6月10日)
根据票选结果评出20名桂东好青年,进一步整理相关事迹进行更深入地报道。组织召开评审会,由组委会根据候选人实际情况和票选情况进行审议,最终评出“十佳桂东好青年”。
6.表彰(2014年6月)
根据全县“桂东好青年”评选活动实施方案的要求,统一进行宣传表彰,授予10人“桂东好青年”荣誉称号,10人“十佳桂东好青年”荣誉称号,颁发证书及奖品。
四、工作要求
1、各乡镇、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桂东好青年”评选工作,坚持时代性、先进性、真实性、代表性和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推报人选,严格把握推报人选的标准。团县委将视该项工作开展情况对各乡镇、各单位综合绩效考核给予评分。
2、各乡镇、各单位于5月15日之前,将“桂东好青年”个人事迹材料及候选人名单汇总表、登记表盖章后及事迹材料上报团县委办公室,同时提供相关材料(含照片)电子版。
联系人:彭彦臣,联系电话:0735-8623593,电子邮箱:540781246@qq.com。
附件:1. “桂东好青年”评选活动候选人登记表
2. “桂东好青年”候选人名单汇总表
共青团桂东县委员会
2014年3月18日
投票活动截止:2014/6/7 23:59:59
公告动态
致选手们和相关投票参与者:大家好!本次“青春力量中国梦寻找身边的桂东好青年”活动,从一开始,就备受大家的关注和支持,在此,活动组委会感谢大家了。在此期间,组委会针对各位选手以及投票参与者在参与投票活动的过程中遇到的一些疑问,向大家做一个说明…[查看]